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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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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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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針對「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如發現學生家庭經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就學困難,學校導師應主動提報校方,並請積極協助學生提出申請。
針對「仁愛基金或教育儲蓄戶」,請放寬認定標準,協助有需求之學生提出申請,例如:部分勞工因疫情影響係採減時及減薪上班;或如部分業務人員因疫情影響僅得領取底薪(相當於基本工資),均屬無法獲得「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惟實際上仍造成生活艱困之情形,是以若該學生得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則建議從寬核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