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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邱成君 - 行政公告 | 2020-07-13 | 點閱數: 329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辦理。

二、本案旨在增進特殊教育助理員、司機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相關特教知能,以提供特教學生更適切的服務,提升特教服務品質。

三、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1. 參加對象:
    1. 本市集中式特教班專任助理人員。
    2.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
    3.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鐘點助理人員。
  2. 研習時間:
    • 助理員部份:109年8月5(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8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共計9小時。
    • 司機部份:109年8月5(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6小時。
  3. 研習人數:因場地容納人數有限,預計錄取150名,額滿為止。
  4. 研習地點:新北市永和區頂溪國小 (23442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133號)。

四、報名方式: 請參加學員於109年7月27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新北市/109學年度教師助理員暨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特殊教育知能研習」項下報名。

五、全程參與者核予6-9小時研習時數,請參加學員於研習完畢後一週內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問請於研習後10天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六、本案注意事項:

  1. 請轉知參加學員於7月29日(星期三)前,自行逕至該網站確認是否錄取,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2. 報名經錄取後請準時參與課程。若因故無法參加研習者,請於7月30日(星期四)前以電話通知承辦學校輔導室。
  3. 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請鼓勵學員搭乘大眾運輸前往。

七、請貴校惠予參加人員於研習當日以公假方式參訓。

八、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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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0713-「新北市109學年度教師助理員(以下簡稱助理員)暨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以下簡稱司機)特殊教育知能研習」1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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