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度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衛教推廣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透過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增進教師對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知能及教學現場處理策略。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四、研習對象:學校教師、相關之學校人員及對該主題有興趣者,每場40名。
五、報名方式(以下方式擇1):
六、研習時數:全程參加者,每場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七、注意事項:
八、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郭怡君承辦人,聯絡電話:(02)77496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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