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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成君 - 行政公告 | 2018-08-20 | 點閱數: 748

說明:
一、依據台北市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107年8月14日北服(107)字第037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臺北市、新北市之國小(以下)兒童罕見疾病家庭。

  1. 兒童本身需為患有罕見疾病(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
  2. 經政府核為低收入之家庭優先。
  3. 家境清寒(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提出事實證明文件,讓急難救助金可以適時發揮。
  4. 未領過本案者為優先。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7年9月21日止受理申請。
四、申請資料:詳附件簡章及申請表格可上該會網站下載(http://www.serviceheart.org.tw/)。
五、本案相關資訊如附件,本案未盡事宜請洽蔡瓊瑤承辦人,連絡電話:(02)2305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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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70824-泓陞慈善基金會-107年兒童罕見疾病家庭急難救助金申請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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