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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10年9月28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01808584號函辦理。
請學生務必遵照複選評量安排之時間:
樹林國小學生由工作人員於鑑定前通知學生抵達指定地點,家長無須到場陪同。
非樹林國小學生請於表訂時間前10分鐘攜帶評量證至本校輔導處(室)報到。陪同家長可先離校,待輔導室於鑑定結束後通知家長再行接回學生。
複選評量時程約2小時,請自行準備飲用水及衛生紙。
評量地點所在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前往。
鑑定結果111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5時,可自行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系統查詢結果,並由原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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