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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研習競賽 | 2018-09-27 | 點閱數: 489

說明:
一、教育局為鼓勵本市英語教師於教學時融入聲音、表情、肢體語言等戲劇元素,進而提升學生英語學習興趣,委請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及國小英語輔導團協助辦理旨案計畫,依參與對象分別規劃戲劇演出及工作坊研習課程,先予敘明。
二、辦理場次及日期:
(一)第一場:107年11月16日(星期五),地點為昌平國小。
(二)第二場:107年11月19日(星期一),地點為光復國小。
(三)第三場: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地點為海山國小。
(四)前述音樂劇時間為當日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工作坊則為當日下午1時至4時,餘詳旨揭計畫內容。
三、參加對象:
(一)戲劇觀賞:
1、協辦學校及其所在行政區(新莊分區、雙和分區、板橋分區)之高中、國中、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及其帶隊教師共300人。
2、本市所屬公立國小英語教師(含正式、代理及代課),欲參加當日下午工作坊之教師務必參與。
3、本市英速魔法學院及雙語實驗課程學校所屬之外籍英語教師。
(二)戲劇工作坊:
1、本市所屬公立國小英語教師(含正式、代理及代課),共80人。
2、本市英速魔法學院及雙語實驗課程學校所屬之外籍英語教師。
四、報名方式:
(一)欲參與戲劇觀賞之學生需以班級為單位,填妥旨揭計畫附件報名表,核章後依所屬區別傳真至協辦學校(昌平國小、光復國小及海山國小),以報名之先後順序錄取之,戲劇演出每場次錄取300人,額滿為止,傳真後請電繫協辦學校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二)欲參與戲劇工作坊研習之英語教師請逕上本市校務行政系統報名;本市外籍英語教師請填妥旨揭計畫報名表,核章後傳真至協辦學校,並請協助外師於傳真後電繫承辦學校確認是否報名成功,以報名之先後順序錄取80人,額滿為止;惟參與工作坊之教師務必參與音樂劇觀賞。
(三)教育局同意承辦及協辦單位工作人員、帶隊教師及參與工作坊研習之教師以公假派代方式出席,參與戲劇工作坊之教師全程參與者方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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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70920_新北市107年度戲劇融入英語教學工作坊實施計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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