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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邱成君 - 行政公告 | 2020-09-01 | 點閱數: 249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109年8月24日北服(109)字第027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臺北市、新北市之國小(以下)兒童罕見疾病家庭。 兒童本身需為患有罕見疾病(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頁下載「公告罕見疾病名單」)。

  1. 經政府核為低收入之家庭優先。
  2. 家境清寒(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要提出事實證明文件,讓急難救助金可以適時發揮。
  3. 未領取過本案者為優先。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受理申請。

四、申請資料:詳附件簡章及申請表格,或至該會網頁下載(http://www.serviceheart.org.tw)。

五、檢附本案申請簡章,本案未盡事宜請洽該會承辦人蔡瓊瑤小姐,連絡電話:(02)2305-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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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90901-「泓昇慈善基金」109年兒童罕見疾病家庭急難救助金申請案1申請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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