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年9月25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091832953號函辦理。
二、日期:109年11月7日(星期六)
三、評量時間:
08:20~08:45 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1:30 團體測驗
11:30- 離場
四、評量試場地圖如附件。
五、座位配置如下:
二年級試場(3樓)
第1試場:101105001~101105023 (308教室E310)
第2試場:101105024~101105045 (306教室E306)
第3試場:101105046~101105067 (301教室E301)
三年級試場、四年級試場、五年級試場(4樓)
第4試場:101105301~101105322 (英語教室E410)
第5試場:101105401~101105418 (英語教室E406)
第6試場:101105419~101105436 (綜合教室E402)
六、注意事項:
4.鑑定當日請學生在家量先測體溫並自備口罩。
5.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請配合防疫需求,應試學生請配戴口罩、配合量測額溫始能入校。家長於體溫量測站止步,校內不另設家長休息區、當天亦不開放家長檢視考場,請於報到時於簽到單上留下行動電話號碼,學生若有特殊需求如用藥…等,請事先告知報到處試務人員,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6. 各試場教室門窗保持通風,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請應試學生全程配戴口罩。
7.依據疾管署及教育局之防疫規定,額溫37.5度及耳溫38度以上者不得入場鑑定,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應配合疾管署規定在家。需自主健康管理或身體不適之學生,請落實居家管理。上述情形皆可申請退費,請家長於109年11月11日(星期三)前向就讀學校特教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