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說明:
一、本府107年6月15日教特字第1071121931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附件九,為提升家長知的權利,將「家長姓名」更正為「家長簽名」,特此更正。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實施計畫公告及申請表件下載:自107年6月15日(星期五)起公告於新北市資優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gifted)、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本市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網站。
三、申請資格:
五、申請日期:
六、新增「書面審查採認及不採認獎項一覽表」(實施計畫附件八)。
七、調整「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實施計畫附件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