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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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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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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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8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實施計畫內容重要期程分述如下:
- 實施對象:入學時年滿五歲(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生相當,設籍本市且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實施方式:分為初選評量(團體測驗)及複選評量(個別測驗)2階段。
- 重要期程:
- 初選評量:110年3月6日(星期六)。
- 複選評量:110年3月27日(星期六)。
- 結果公告:110年4月9日(星期五)。
- 就學安置:通過鑑定者,核給資賦優異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得至學區學校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倘學區學校為經本府教育局核定之110學年度額滿學校,需依額滿學校登記期程辦理登記。
三、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頁、本市特教資訊網及本市資優資訊網。
四、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資優中心謝承諺輔導員,電話:(02)29438252分機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