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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保太 - 行政公告 | 2021-01-13 | 點閱數: 458

說明:
一、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理」規定,本市各級學校屬D級,需完成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二、本案研習對象以貴校支領固定月薪之教職員為主,辦理方式可利用寒暑假備課日排入資安研習課程或自行安排時間辦理資安研習,例如:資安影片宣導、內外聘講師授課等。
三、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課程之管道如下: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數位學習影音網,網址https://estudy.ntpc.edu.tw/,資訊安全課程。
(二)教育部教師e學院,網址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
(三)教育部或本局辦理之資通安全實體課程研習、說明會等,或透過線上平台課程(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
四、請貴校儘早規劃研習課程,本局將配合本府資訊中心辦理後續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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