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7
:::
公告 黃奎瑋 - 行政公告 | 2021-08-03 | 點閱數: 710

一、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維護兒童、青少年及國民健康,本市特制定「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前揭條例已於110年7月7日經行政院准予核定,並預定8月4日公布施行。

二、本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及第6條規定,菸害防制法規定之禁菸場所全面禁止吸食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依同條例第11條最高罰1萬元。

三、歡迎連結電子煙危害宣導影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k77inU5nCY&t=22s)。

  •  
    1) 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站內資訊搜尋

新北市 OpenID 登入

Google Analytics

管理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