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111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暨原函影本1份,請貴校推薦優良教師參加遴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56261號函辦理。 二、遴薦日期自即日起至7月22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項業務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分機46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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