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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秋紅 - 行政公告 | 2019-01-03 | 點閱數: 741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國小非現職教師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辦理。

二、自102年起非現職教師(非具教師證書者)須完整取得18小時之研習證明,始得擔任補救教學師資,以確保補救教學品質。

爰此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參加對象及人數:以200人為限並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本市對補救教學具熱忱服務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1)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2)具有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者。

(3)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辦理時間:108年1月15日(星期二)、108年1月16日(星期三)及108年1月17日(星期四)三天,上午8時至下午5時10分。

辦理地點:本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8號)。

報名事項: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填妥報名表(如計畫之附件2)傳真報名,傳真號碼:(02)29135189。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

聯絡人:李宓禪組長,電話:(02)29189300分機674。 全程參加研習者頒發18小時研習證書。 三、本局同意核予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及講師非假日以公假排代方式辦理。

四、檢附本市新北市107學年度補救教學國小非現職教師增能18小時認證研習活動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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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8.01.15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內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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