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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行政公告 | 2019-01-09 | 點閱數: 895

為因應108年防救災事宜,檢送民眾儲備緊急物資宣導事項及開設收容所注意事項宣傳單 

說明:

  1. 依據災害防救法第22條辦理
  2. 檢附樹林區公所天然災害防救工作民眾儲備緊急物資宣導事項、防災背包內容物八大提醒、新北市樹林區公所開設收容所宣導暨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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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防災背包內容物八大提醒.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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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開設收容所宣導暨注意事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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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樹林區公所天然災害防救工作民眾儲備緊急物資宣導事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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