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局111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 第1場:111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辦理地點為江翠國小,本場次依課程內容優先錄取國小教師。
- 第2場: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辦理地點為頂溪國小,本場次依課程內容優先錄取國小教師。
- 第3場: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辦理地點為中山國中,本場次依課程內容優先錄取國中教師。
三、研習對象:
- 請貴校薦派初次擔任具情緒行為困擾特殊生或有本研習需求之國中、小普通班導師,請擇1場次參與。
- 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含正式及代理),歡迎自由參加。
四、報名及錄取方式:
五、注意事項:
- 錄取教師本局同意核予公假派代登記出席。
- 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之程序辦理。
- 防疫期間,請與會教師全程佩戴口罩並配合承辦學校之防疫措施。
- 研習場地不提供停車位服務,請與會人員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 承辦學校提供茶水,為響應環保,請與會人員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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