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研習為提供本市教師具備專業回饋相關知能,協助學校辦理公開授課及進行專業回饋,以落實教師間同儕視導功效,達成專業成長之目的。 二、實施內容: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教師(含高中職技術教師)。 (二)辦理地點、日期:請參閱實施計畫。 (三)報名方式:各場次請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報名。 三、本局同意核予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公假派代,若於假日期間研習得於一年內擇日補休(課務自理);各課程講師及參與教師公假(課務自理)。 四、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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