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台北市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111年11月10日北服(111)字第051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臺北市、新北市之國小(以下)兒童罕見疾病家庭。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四、申請資料:詳附件簡章及申請表格可上該會網站下載(http://www.serviceheart.org.tw)。
五、本案相關資訊如附件,本案未盡事宜請洽蔡瓊瑤承辦人,聯絡電話:(02)2305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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