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符合以下三項條件欲提出申請者
請於12/13(二)下午4:00前與教務處註冊組聯繫(分機813)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臺灣省婦幼協會111年11月24日(111)台春字第00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申請時間:111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止(申請額滿提前截止)。
申請對象:(以下三項條件皆須符合)
1.本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同戶最多2名)。
2.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 去世。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意外急難而無法穩定工作。 單親扶養3名子女含以上(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
3.家庭持有中低、低收入戶、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者(擇一)。
補助人數金額:補助550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