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原民會111年12月1日原民教字第1110062736號函辦理。
二、本案獎勵獎項計11項,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以下獎項請於本(111)年12月20日(星期二)前向原民會提出申請:
(一)終身貢獻獎。
(二)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三)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原住民族語老師。
1、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2、推動族語機關。
3、推動族語團體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