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含可編輯之報名表件)亦同步公告於本局教育公告處(網址:https://www.ntpc.edu.tw/content/?parent_id=10174&type_id=10174),請逕行下載使用。
三、旨揭簡章「招生學校及名額」中,新埔國小四年級插班生名額誤繕為0人,正確名額如該校招生資料表,應為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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