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16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55799號函暨本局108年4月16日新北教社字第1080611350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計畫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併入108學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教育計畫辦理,欲申請本案之學校務必請於108年4月22日至4月30日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 https://1872.arte.gov.tw/index.aspx),進行線上申請作業;本案預計錄取6所學校,並將於確認學校名單後,另案通知錄取學校將計畫及經費概算表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