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08年9月16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081730222號函辦理。
二、日期:108年10月27日(星期日)
三、評量時間:
8:45 前完成報到手續
08:50-09:00 學生進場預備
09:00-09:20 施測說明
09:20-10:00 團體測驗(一)
10:00-10:10 休息
10:10-11:30 團體測驗(二)
11:30- 離場
四、評量試場地圖如附件。
五、座位配置如下:
第1試場:0911E001~0911E020 (一年九班教室)
第2試場:0911E021~0911E044 (一年八班教室)
第3試場:0911E045~0911E064 (一年三班教室)
第4試場:0911E301~0911E314、0911E316~0911E324
(綜合教室E307)
第5試場:0911E315 (四年六班教室)
第6試場:0911E401~0911E419 (英語教室E407)
第7試場:0911E501~0911E512 (英語教室E410)
六、注意事項
1.為使評量流程順利,8:45前完成報到手續,9:00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2.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鉛筆及橡皮擦。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3.試場參觀時間為108年10月27日上午8:20至8:40,其餘時間不開放。
4.手機、智慧型穿戴式裝置( 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一律不得攜入試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