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7
:::
公告 邱成君 - 行政公告 | 2019-11-22 | 點閱數: 693

 

  • 依據:新北市政府1081119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082147574函。
  • 初選通過標準:
    1. 團體智力測驗評量任一結果在平均數正1.5個標準差(標準分數123)或百分等級93以上。
    2. 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證明)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學生採95%信賴區間(標準分數116以上)。
  • 達初選評量標準者若同意接受複選評量(個別測驗),家長可依評量結果通知單內時間或學校網站公告至原受理申請學校參加複選評量說明會,並於下列時間內完成申請,逾時未申請視同放棄
  1. 複選評量說明會結束後。
  2. 108129日(星期一)、1081210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 申請複選需檢附之資料:
  1. 評量證正本(驗畢歸還)。
  2. 初選評量結果通知單正本(驗畢歸還)。
  3. 複選申請費用1,000元(持有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及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得免繳,相關規定請參閱實施計畫之規定)。
  • 申請複選評量後相關注意事項:
  1. 複選評量之時間日期將於1081212日(星期四)上午12時公告於各受理申請學校網站,請務必上網查閱並準時前往。
  2. 複選評量結果將於109221日(星期五)前由原就讀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轉交「鑑定結果通知單」,通過者另附「安置意願同意書」。
  • 如對初選評量結果有所疑義,請於108122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攜帶評量證正本、初選評量結果通知單正本、貼妥雙掛號回郵郵資43元之標準信封1個和回執聯1張(請正楷書寫學生姓名、郵遞區號、詳細地址等資料)及複查費用新臺幣100元至新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慈母堂4樓)辦理複查。
  • 如對鑑定結果有所疑義,請於收到初選評量複查結果日起之次日起20天內向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02-2960-3456分機2634)提出申訴。

 

複選評量說明會日期及地點

 

時間

內容

地點

108125

星期四

1830-2030

  1. 鑑定流程相關說明
  2. 安置服務方式說明
  3. 綜合座談

新北市新店國小

<新北市新店區新店路2號>

新北市汐止國小

<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313號>

新北市思賢國小

<新北市新莊區自立街229號>

新北市二重國小

<新北市三重區大有街10號>

108125

星期四

1900-2100

新北市土城國小

新北市土城區興城路17

新北市林口國小

新北市林口區林口路76

108126

星期五

1830-2030

新北市埔墘國小

<新北市板橋區永豐街42-8號>

新北市淡水國小

<新北市淡水區中山路160號>

新北市瑞芳國小

<新北市瑞芳區中山路2號>

108126

星期五

1900-2100

新北市秀朗國小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202號>

新北市丹鳳國小

<新北市新莊區新北大道七段437號>

新北市樹林國小

<新北市樹林區育英街176號>

新北市實踐國小

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9351

新北市鷺江國小

<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7號>

新北市中正國小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36號>

 

新北市光榮國小

<新北市三重區介壽路32號>

新北市同榮國小

<新北市泰山區公園路33號>

新北市興南國小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一段13524號>

新北市廣福國小

<新北市土城區學府路一段127號>

新北市鶯歌國小

<新北市鶯歌區尖山埔路106號>

108127

星期六

1000-1200

新北市中和國小

<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100號>

 

  •  
    1) 新北市109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初選評量結果公告.pdf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站內資訊搜尋

新北市 OpenID 登入

Google Analytics

管理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