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9年6月19日新北教安字第10911498312號函「109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計畫辦理,請各校落實執行並填報成果。
二、配合防疫措施,善用科技媒介或網路宣導等方式,實施預防犯罪宣導,參酌「不評核、不群聚、不辦趴、要Online」原則加強宣導,多加運用內政部警政署全國宣導素材資料庫雲端硬碟及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等相關文宣,提升宣導成效。
三、依高檢署統計,108年施用含有強力搖頭丸因而死亡之案件高達34件,宣導青少年及民眾提高對「PMMA」之警覺性,杜絕藥物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