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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陳惠珠 - 研習競賽 | 2020-08-31 | 點閱數: 320

主旨:檢送本巿109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暨本局109年8月14日本市108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檢討暨109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要調整部分摘錄如下:
比賽時間:團體組甲組訂於109年10月27日(星期二)至10月28日(星期三)辦理;個人組及團體乙、丙組訂於109年11月3日(星期二)至11月12日(星期四)辦理,將視報名情形調整賽程。
比賽地點:團體甲組於本巿新莊體育館辦理;團體乙、丙組及個人組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臺藝表演廳辦理。
報名方式:
請團體B組參賽單位(甲、乙、丙組)及個人於109年9月7日(星期一)至9月14日(星期一)前,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dance_y2018/index.php )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ㄧ式3份,團體組加蓋學校印信、個人組蓋註冊組章戳或職章後,將其中2份逕寄(送)新埔國中(220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181號輔導處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參加市賽及獲選參加全國決賽時,皆須攜帶該資料至比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
團體A組不辦理初賽,請於9月21日(星期一)至9月28日(星期一)前直接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報名全國決賽,登錄報名資料完畢後,線上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者名冊)ㄧ式3份,加蓋學校印信後,將其中2份逕寄(送)新埔國中,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另1份由報名者自留(須攜帶該資料至全國決賽現場進行報到及檢錄)。
報名時請依系統說明上傳參賽人員相片,相片規格請以證件大頭照為原則,其寬高比為2比3,像素不得少於400X600pixels,檔案格式為jpg檔,檔案大小須小於100K,其餘相片相關規定以報名系統為準;報名後若經審查不符規定,必須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合格相片檔,不得拒絕或有異議。檢錄時若檢錄人員查核參賽者相貌與名冊上相貌有疑義時,須配合拍照存證。
因108年度起全國決賽報名系統取消備取人員名冊,改以函文變更名冊方式辦理,惟考量市賽報名期程較短,且減少學校行政程序,爰團體B組於報名時,得於正式參賽人員之外,另外填寫候補人員名冊(如旨揭計畫附件3),候補人員人數甲組以6人為限、乙組以4人為限、丙組以2人為限,若參賽人數為3人以下者,候補人員以1人為限;候補人員名冊於報名時請連同紙本報名表一起寄出,倘承辦學校於報名時未收到候補人員名冊紙本,一律視為無候補人員,且參賽單位不得更換參賽名單。
比賽舞碼道具布景、音樂、舞者入場順序資料表(如旨揭計畫附件2)之紙本,請連同紙本報名表一起寄出,以利彙整製作相關資料,未登記之單位視同無道具。(團體甲組無需繳交比賽舞碼道具布景、音樂、舞者入場順序資料表)。
三、各參賽單位應注意道具及人員之移動,以避免造成場地破壞為原則,道具移動應設保護措施,如有造成損害情事者,應由該參賽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另計畫中有關抄襲相關規定,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為:「若未經原創者授權,卻在每一舞段內,援用原創作作品之舞蹈連續動作超過1分鐘,或在不同的舞段中援用舞蹈連續動作累計長達2分鐘,均視為抄襲」,請各參賽單位特別注意。餘重要事項,請務必詳閱旨揭實施計畫。
四、另檢附報名資料檢核及時程表1份供參,有關本市109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相關資訊,陸續公告於新埔國中「109學年度新北市學生舞蹈比賽專區」(網址:http://163.20.77.4/103dance/),請逕自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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