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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陳惠珠 - 行政公告 | 2020-10-06 | 點閱數: 1606


、活動宗旨:

延續元宵節慶活動之傳統文化, 豐富新北市樹林之美新春嘉年華燈會活
動內 容 鼓 勵 學生 發揮創意 ,藉由繪製 燈籠 參與 地方重大 節慶 特 舉 辦本
活動 。

、辦理單位:
一 、 指導單位: 新北市政府 。
二 、 發起 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財團法人新北市 樹林鎮南宮、 財團法人
樹林千霞山 海明寺 。
三 、 承 辦單位:新北市樹林區 文林 國民小學 。
四、協辦單位:新北市樹林區公私立各級中小學校。

、 活動 方式
一、 發起單位免費提供素面燈籠, 由 學生 發揮創意 ,並 得 結合 110 年生肖「 牛 」
年之意象 主題, 進行創 作 彩繪 。 惟因受限收件及展覽空間,作品毋須額
外增加黏貼及裝飾 。
二 、 彩繪燈籠作品由各校自行收件 並完成 評選 後,送至新北市樹林區文林國
民小學 集中保管 ,上述作品將於新北市 2021 樹林之美新春嘉年華燈會活
動會場展出 本次僅須回收特優、優等、及佳作之作品 ,入選作品無須
繳回 。

、 收件時間、方式
一、 時間 10 9 年 12 月 7 日(星期 一 )至 12 月 9 日(星期 三 )上午 9 時至下
午 3 時 。
二、 方式:由各校將獲獎人員 之禮券 印領清冊、獲獎作品備齊 後 ,逕送至新
北市樹林區文林國民小學 。
伍、評選、獎勵方式:
一、評選: 各校依所定之 特優、優等、佳作、入選之 獎項額度 (詳如附表
進行評選 。
二、 獎勵
(一)特優:頒發獎狀 1 紙及 商品提貨 券 300 元。
(二)優等:頒發獎狀 1 紙及 商品提貨 券 200 元。
(三)佳作:頒發獎狀 1 紙及 商品提貨 券 100 元。
(四)入選:頒發獎狀 1 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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