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11月2日新北教社字第1092112177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計畫主要受理對象為本市樂齡學習中心志工,倘尚有餘額將提供本市其他學校志工報名參與,有意願者請逕洽承辦學校詢問所餘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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