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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義柏 - 行政公告 | 2020-12-10 | 點閱數: 190

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辦理。

二、為有效遏止「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業者違規接送車所造成潛在危險,請貴校務必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及宣導符合規定之車輛種類及辨識方式,結合家長力量,共同維護學生乘車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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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宣+-2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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