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至5/14(五),作品請連同報名表及個資使用同意書交到教務處
收件日期自110年4月19日(一)至5月21日(五)止;得獎 作品於110年9月3日(五)至9月22日(三)在新北市新莊 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出。
隨函檢附110年新北市學生美展簡章與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http://www.xzcac. ntpc.gov.tw/)超連結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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