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10年2月25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013236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區分高雄、臺北、臺東及臺中等4個場次,相關內容詳如計畫。
三、本次參加對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共計265人,如有意願參加者,請依實施計畫各場次報名網址於截止日前完成報名,並請各校同意參加人員公假出席及協助課務排代事宜。
四、教育部推動支持式修復正義中心計畫:教育人員工作坊(臺北場
(一)時間:110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50 分。
(二)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
(三)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 85 台灣大學第二活動中心內 B1。
(四)報名截止時間: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
(五)報名人數上限:70 人(人數額滿則提早截止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