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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邱成君 - 行政公告 | 2018-10-19 | 點閱數: 495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7年8月27日新北府衛心字第1071530683號公告。

二、本市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對象已擴大至49歲以下身心障礙者,依長照需求等級核定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額度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10,020元至36,180元,其中居家專業服務(物理、職能、語言等)部分負擔調降為每次150元。

三、如有需求請家長逕洽1966申請。

四、檢附傳單1份電子檔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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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71019-「長期照顧服務」專業服務1D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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