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3條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三、參加對象:
四、為掌握參加人數,請填妥報名表(如附件)後,欲報名之家長或學生於110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中午 11:00 前報名回條繳交至學校特教組長,協助報名。
五、錄取方式:110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前以 E-mail 回覆學校是否錄取通知(家長由學校轉知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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