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107年創客實作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為推廣創客教育,連結業界最新技術辦理研習,課程規劃以基礎、模組及創發三階段及結合十二年國教科技課綱和各教學領域為核心,藉此吸引本市教師學習相關技術結合所屬教學領域,並融入創客精神,促進教師發揮創意思考,應用於教學領域引導學生整合學科知識,提升本市學生於創意、整合、實作及自學之四大能力。
三、請各校有興趣報名之教師自107年11月15日(星期四)逕至校務行政系統之研習系統登錄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各場次研習時間之前2日。
四、本案研習課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