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1年2月7日新新北社障字第1110197143號函辦理。
二、為利旨揭指引更具周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依據各部會、地方政府及身心障礙者代表組織建議修正旨揭參考指引,並增訂「線上會議」內容,請貴校於辦理會議或活動時,妥予運用旨揭參考指引,並協助廣為周知。
三、110年修正版之參考指引請逕自下載使用,途徑如下:CRPD資訊網(https://crpd.sfaa.gov.tw/)/首頁/宣導專區。
四、檢附「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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