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參賽學生請參閱附件,完成後請將相關表件(附表一報名表.附表二個資使用同意書)及作品交到教務處,校內收件至3/30
一、徵件「書法、水墨、水彩、版畫、繪畫」5類作品。
二、採線上與紙本雙軌制報名方式。並以2階段進行各類組評審,初審以作品數位影像檔進行評審,決審則以作品原件進行評審。
三、收件日期:111年3月7日(一)至4月8日(五)止;得獎作品嗣於111年9月3日(六)至9月21日(三)在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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