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應公務員服務法修正後,兼任行政之教師(含代理教師)準用「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2.修正後「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放寬重點,相關Q&A有完整說明(Q&A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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