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112年4月18日智體協津字第1120000128號函辦理。
二、本案競賽相關資訊如下:
三、考量參賽學生可能需學校教師帶隊出席,爰本局同意帶隊教師得以公假方式出席,並得自活動日起2年內以課務自理方式擇日辦理補休,其餘參加人員以公假方式(無補休)登記出席,惟帶隊教師由貴校本權責核定數名,俾利貴校相關校務進行。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洽該會彭勝彥先生,電話:(02)25989571或章正山先生,電話:091217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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