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12年8月8日(112)台癲協字第019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三、申請方式:可請自行至該協會網站下載所需表格(http:/www.epilepsyorg.org.tw),填妥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文件後,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瀛痛之友協會(以郵戳為憑)。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洽該協會承辦人林秀傑執行秘書,電話:(02)2514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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