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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行政公告 | 2018-08-23 | 點閱數: 473

107學年度子女教育補助申請  請於9月20日前繳交,申請表  國中小無須收據  國中以上 需有繳交學雜費收據 正本   若繳交影本  請簽名並書寫與正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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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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