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8年3月25日新北社障字第1080517337號函辦理。
二、候選對象:中華民國境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國民。
三、請踴躍推薦人員參加,候選名單與輔導室特教組聯繫。候選人相關資料於108年5月10日(星期五)前寄至本府社會局: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洽本府社會局吳宜娣承辦人,連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66。
五、檢附「中華民國第23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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