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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莉薇 - 行政公告 | 2024-03-11 | 點閱數: 82
  • 說明:
    1. 為提醒市民朋友定期實施機車排氣檢驗,確認排氣狀況符合標準,減少機車之排氣污染,本局提供宣導單電子檔如附件(宣導單圖檔下載網址:https://reurl.cc/RWo7Xx),請貴單位下載列印並張貼於公佈欄或刊登於電子刊版協助宣導,共同提升本市空氣品質及機車定檢率,維護市民健康。
    2. 若貴單位有使用跑馬燈裝置,亦請於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協助播放宣傳文字,內容如下:「機車出廠滿5年需每年自主實施排氣定檢,逾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罰新臺幣500~3,000元,最重將註銷牌照!」。
    3. 倘仍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或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逕洽本局空氣品質維護科,或機車定檢專線(02)22505031、(02)2250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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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3定檢宣導D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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