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本市「113年藝術教育貢獻獎遴選及獎勵計畫」及相關推薦表格1份,請各校及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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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1230號函辦理。
-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務推動,本局辦理旨揭遴選及表揚計畫,績優者將推薦參加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決選。
- 本市藝術教育貢獻獎之獎項類別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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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體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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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績優學校獎:高中組5所、國中組6所、國小組10所。
- 績優團體獎:3個。
- 個人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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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學傑出獎:5名。
- 活動奉獻獎:5名。
- 終身成就獎:2名。
- 有意申請本獎項之學校、團體及個人,請填妥附件「新北市藝術教育貢獻獎推薦表」列舉具體事實,並檢附證明,於本(113)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請,免備文將推薦資料寄送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國民小學教務處胡仁惠主任(24147新北市三重區信義西街31號)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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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32989614_113D2196920-0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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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32989614_113D2196919-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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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32989614_113D219691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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