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府衛生局自即日起辦理「108-109年新北市學童護眼方
案」,請轉知家長可陪同學童逕至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每
年1次免費視力檢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局108年4月12日新北衛健字第1080607783號函辦理
。
二、旨揭方案提供就讀或設籍本市之國小1至6年級學童,家長
可逕至合約醫療院所(附件1,或至該局網站首頁/主題專
區/兒童保健/視力保健服務/合約眼科醫療院所查詢),索
取並填寫家長通知及同意書(如附件2)後,即可進行每年1
次免費視力檢查。
三、108年「偏遠地區眼科醫師巡點服務」已與「學童護眼方
案」合併辦理,偏遠及眼科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學校,請
登入該局健康管理系統預約場次(網址:https://hms2.ntp
c.gov.tw/admin/),審核通過後,由系統自動發出信件通
知。
四、本案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局承辦人吳家豪,電話:(0
2)22577155,分機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