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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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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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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教育局中華民國107年8月2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071434031號函辦理。
二、依新北教研資字第1071434031號函,參與教師公假。
三、旨揭分區研究社群計畫(附件二)之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新媒體藝術等4個分區研究社群,宜著重於教師專業能力之發展,落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精神,以長期參與課程與教學之研討,並重視課堂教學實踐,提升學生學習效益。
四、請參與教師依其專長參與分區研究社群,每人以參與1個社群為原則。工作坊不在此限。
五、本案聯絡人: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藝術領域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琬湄老師,電話:(02)2275-5313分機246。